使用條款

PointsUP 使用條款

親愛的求職者,您好:
歡迎使用「PointsUP」網站所提供之求職服務及活動供應服務(包含線上及實體活動)(以下稱「本服務」)。本服務係由 永展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稱「PointsUP」)經營與管理。
當您註冊成為 PointsUP 會員、使用本服務或參與 PointsUP 所舉辦之活動時,即視為您已事先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規約」)之全部內容;若您不同意本規約之一部或全部內容,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PointsUP 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規約內容,並公告於網站;您於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遵守修改或變更後之內容。

第一條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本人已明確知悉 PointsUP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規定,向本人告知下列事項:
一、 機關名稱:永展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二、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包含但不限於求職者應徵職缺所需資料之傳遞、PointsUP 會員服務與管理、活動報名與辦理、職涯服務、行銷、統計分析、研究、資安管理及其他依法得進行之人力資源相關服務。

三、 個人資料類別
包括但不限於識別類、特徵類、家庭情形、社會情況、教育、技術或其他專業、受僱情形等。

四、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
PointsUP 持續提供服務期間起,至使用者提出停止利用或 PointsUP 終止提供服務之日止,或依相關法令規定之最長保存期間為準;期滿後將予以刪除或匿名化處理。

五、 個人資料利用對象
PointsUP、徵才企業,以及依法受 PointsUP 委託處理相關業務之第三方服務提供者(例如雲端平台、系統服務商、行銷服務商等)。

六、 個人資料利用地區
PointsUP 提供服務之地區、伺服器所在地區、徵才企業所在地區及第三方服務所在地區。

七、 個人資料利用方式
透過網際網路、電子郵件、簡訊、社群平台、電話、電子檔案、書面、傳真或其他自動化或非自動化方式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包括但不限於職缺推薦、活動推播、行銷資訊傳送與分析等。

八、 本人依法得行使之權利
本人得依法向 PointsUP 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本人得於非假日時間與 PointsUP 聯絡:
  • 電子郵件:service@pointsup.net
  • 求職者服務專線:(03) 428-0038 20
  • 企業服務專線:(03) 428-0038 23
  • 24 小時申訴/客服專線:(03) 428-0096
九、 不提供個人資料之影響
本人瞭解若不加入會員或不提供完整個人資料,PointsUP 將可能無法提供完整之求職或活動服務,進而影響本人之媒合或就業機會。

十、 司法及主管機關配合
PointsUP 得依法配合司法、檢調或主管機關之合法要求,提供本人個人資料以協助調查。

第二條 服務內容
本人充分瞭解並同意 PointsUP 提供之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 求職者應徵及媒合服務。
二、 個人履歷之建置、編輯、管理與客製化設定。
三、 求職面試通知、職涯資訊、會員互動等訊息服務。
四、 瀏覽、儲存徵才企業資訊、職缺內容及 PointsUP 專欄文章。
五、 若本人選擇公開履歷,則本人同意其履歷資訊得於本人設定之隱私範圍內,提供予 PointsUP 授權之特定使用者瀏覽。
六、 本人得隨時於系統功能中調整履歷公開與隱私設定。

第三條 個人資料之管理、利用與授權
本人同意 PointsUP 於符合法令之前提下,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於註冊、求職、使用服務或參與活動過程中所提供或產生之個人資料與相關紀錄,用於以下目的:
一、 提供求職媒合服務並將必要資料提供予徵才企業。
二、 提供就業、職涯及 PointsUP 相關服務與資訊。
三、 作為統計、分析與研究用途,其呈現方式僅為去識別化之整體數據。
四、 作為 PointsUP 人力資源相關服務功能之提供、優化、AI 分析或自動化處理,前述作業均於符合法令之前提下進行。
五、 透過電子郵件、簡訊、電話或其他方式提供活動、服務或行銷資訊。
六、 其他經本人依法同意之特定目的。

第四條 求職注意事項
一、 PointsUP 不介入亦不負責本人與徵才企業間之勞資、消費或其他爭議。
二、 PointsUP 對徵才企業資訊已進行合理審查,但不保證其完全正確無誤。
三、 本人應自行評估面試及就業風險並注意自身安全。
四、 PointsUP 不保證求職者一定獲得錄取或理想工作結果。

第五條 違約事項及處置
若本人提供之資料有虛偽不實、侵害他人權利或違反法令、公序良俗之情事,PointsUP 得依法配合相關機關查證。
如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PointsUP 得視情節採取關閉履歷、終止會員權利或限制使用服務之措施:
一、 履歷或資料不實。
二、 無故未到面試或報到且未合理說明。
三、 經查證可歸責於本人之重大爭議行為。
四、 利用本服務從事與求職無關之營利、宣傳或違法行為。

第六條 免責聲明
一、 本服務係資訊平台,PointsUP 不對徵才企業行為負保證責任。
二、 使用者於第三方網站提供個人資料者,不屬本規約保障範圍。
三、 本人應自行判斷並承擔使用本服務之風險。
四、 PointsUP 得隨時修正、刪除服務內容而不負事前通知義務。

第七條 服務修改與終止
PointsUP 得基於營運或法令考量,隨時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服務,並得終止使用者帳號與資料,且不因此對本人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規約之解釋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有爭議,雙方同意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修訂日期:2025 12 25


 

PointsUP 企業使用條款

親愛的企業,您好:
歡迎使用「PointsUP」網站所提供之企業徵才廣告刊登服務,以及參與由 PointsUP 所舉辦之各項線上或實體活動(以下合稱「PointsUP 服務」)。
PointsUP 網站係由 永展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經營管理。

當您使用或註冊 PointsUP 服務時,即表示您已詳閱、瞭解並同意遵守本《企業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之所有內容;如您不同意本條款之任一內容,請立即停止使用 PointsUP 服務。
本公司得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條款內容,您於修改或變更後仍繼續使用 PointsUP 服務者,視為已同意該等修改或變更內容。

第一條 資料使用目的與內容規範擔保
一、您提供予本公司之一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書面、電子形式提供之資料,以及您於 PointsUP 服務中上傳、提交、儲存、傳送或接收之任何內容),僅用於以下目的:
(一)協助您進行人才招募
(二)PointsUP 服務之營運、管理、宣傳、優化與新服務開發
除另經您事前以書面同意者外,本公司不會將前述資料用於其他目的。

二、於前項目的範圍內,您同意授權本公司得以合理方式利用前述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使用、編輯、儲存、重製、修改、改作、公開傳輸及展示等。本項授權不因您停止使用 PointsUP 服務而失效。
三、您應盡合理查證義務,確保所提供內容之正確性、即時性與真實性。若該內容涉及侵害他人權益,相關法律責任概由您自行負責;如因此造成本公司損害,您應負完全賠償責任。
四、您保證所提供內容之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權利均為合法取得,並有權授權本公司依本條款使用。任何授權爭議或費用,均由您自行處理,與本公司無涉。
五、您於刊登期間取得之求職者履歷資料,僅得用於與求職者建立合法勞(聘)僱關係之徵才目的,不得另作他用或提供第三人使用。
如有違反,您同意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並支付相當於您付費方案或活動費用 三倍之懲罰性違約金

六、即使您暫停或終止刊登服務,對於已取得之履歷資料,仍應持續遵守本條款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第二條 徵才廣告與活動刊登規範
一、本公司得基於平台品質及使用者體驗,審核、調整或要求修正您所刊登之所有內容。
二、您應確保刊登內容真實合法,不得有虛偽、詐欺、誤導、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形。
三、如您違反勞動相關法令或有騷擾求職者情事,本公司得要求改善,情節重大者得立即停止刊登,且不退費。
四、如您長期未回覆履歷或職缺已額滿,本公司得主動協助關閉職缺,費用不予退還。
五、您不得於刊登內容中引導求職者迴避 PointsUP 履歷系統(例如揭露私人聯絡方式)。
六、本公司僅為資訊平台,不保證求職者品質或招募結果,企業與求職者間之爭議,概由雙方自行處理。

第三條 保密義務
一、雙方就因本條款所知悉之非公開資訊,均負保密義務。
二、本條保密義務不因本條款終止而失效。

第四條 服務修改與終止
一、PointsUP 服務屬一經提供即完成之線上服務,開通後不予退費。
二、本公司得於您違反本條款或法令時,暫停或終止服務,並移除相關內容,且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第五條 智慧財產權
PointsUP 服務中所產出之系統、設計、內容與技術,其智慧財產權均屬本公司所有。

第六條 帳號與付款規範
(帳號使用、代表權、付款、訂閱、信用卡與匯款條款,依你原文內容完整保留,僅整理格式,法律效力不變

第七條 附約
本條款之附約與未來新增之服務條款,均視為本條款之一部分。

第八條 其他約定
雙方得以電子方式締約、修約,新條款經公告後三十日內未異議者,視為同意。

第九條 損害賠償
違約致損害者,應負完全賠償責任;可歸責於本公司者,其賠償責任以已收費用為上限。

第十條 退費規範
除可歸責於本公司且情節重大者外,已開通服務不予退費。

第十一條 準據法與管轄
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修訂日期:2025 12 25